法庭是一个可以听人生的故事。
不管是犯了法,或涉嫌犯法还没定罪的,都会被带上法庭。他们在新闻里的名字,是被告或嫌犯。前者是已被提控的人,后者是指涉嫌犯罪的人、还没被控的人。
通常,根据法律和新闻作业操守,只有被控后的人朦脸,还没被控的,因还只是嫌犯,所以一般都蒙脸。 被控,表示控方掌握了确凿证据,可以把相关人士提控上庭。
原则上,东西是这么处理和这么走。
话说回来,记者是除了律师、警察和执法机构之外,能够近距离接触他们的人。所以每次法庭有显著案件被控,记者都会到场采访、拍摄。
在庭外拍摄犯人的照片后,就会进入法庭内聆听。
手机必须静音,穿着必须得体端庄,进入后要向推事、法官鞠躬敬礼,法官这时候是代表着马来西亚司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给予尊重。
然后在观众席上坐姿要正,不能跷脚,不能谈天,必须安静。
所谓听人生故事,往往是周边听来的。
在等待主要采访的案件被告,轮到对方审讯之前,会有很多不同的案件被告犯人审讯。
因为在法庭内只能用笔和记录簿记录,所以只能安静聆听,也让自己有机会听到其他人的故事。
很多,都是因为吸毒或者拥有毒品被捕被控。
犯人的名字被传唤,犯人站起来,通译员宣读控状,提及对方在何时何日在哪里干下了什么罪行,触犯了哪一条法令,然后在那条法令下如果定罪,刑罚是什么比如坐牢最高多少年罚款最高多少或是否两者都有等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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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听到的是犯人在工厂做工,薪水1000多令吉,家里有父母要照顾,孩子几个年龄几岁,妻子有没有做工,自己有没有已悔过等,被捕后调查时给予全面的合作,没有不乖等等。
通常都是这些。 有时会听到他们自己倾诉,为什么铤而走险,为什么犯法。
过后所谓推事(推事庭)就会判一个刑罚给对方。有时,被告会痛哭,有时会冷静聆听。
数年前,四下无人的一条小径,发生了一宗命案,一名老翁被刺身亡,晚间接到消息就到场采访。后来,案件有突破,警方提控一名老翁上庭,面对谋杀罪名。
那名老翁被押上推事庭时,从衣服上口袋里拿出一张手写纸条,对采访的记者说自己是冤枉的,他也在庭上对推事说自己冤。
当时推事只是指示他,在案件开审时向法庭表达。然而,根据消息,这名老翁是自卫的情况下,刺死那名原本持利器要谋害他的老翁。
后来,不知道这名老翁如何了。
被关押的犯人,亲人只有这时候最能够多一点见到对方。
最近在法庭,两个美好画面——多元之美,及亲情之美。
每次采访法庭,只限3人进内庭。最近提控诈骗案中国、台湾人嫌犯,我和另2人媒体已入,2马来媒体在外等,我又出来让一席给其中一人。
讨论后仍由我进入,因翻译员用中文宣读控状,被告也是用中文回应,所以懂相关语言的就帮转译,我说出来后告知。
我说,这是多么美的画面,各族群之间,互相帮忙,完成大事。马来西亚团结合作就是强大,因为各族互补不足。
另一美,是某案犯人被带上法庭,在庭外等候进入时,巧遇一名在法庭的亲人,亲人联络其老母亲前来法庭,最终和孩子会上一面,孩子微微起身上前亲亲老母亲的脸颊,他固然有罪,该是毒品案,但亲情始终不变,他依然深爱着他的妈妈。
看得我好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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