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一台手機,媒體就能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任何環境下作業。
對於新生代來說,不能理解的是,那個用紙和筆記錄下來的內容,還要專程一趟到飛機場,讓人代拿有關內容飛往更更靠近新聞總部的機場,再由那邊派人對應接收。
又或者,用紙和筆記錄了一宗新聞事件的發生,驅車駕摩哆趕回總部,開啟桌面電腦把內容打成字。
照片同是,在暗房洗照片不是立刻就能處理完成的事,當年底片時代,何止是攝影記者的照片要處理?但包括警方等單位,也都是把底片送往暗房洗照片,而暗房裡就不知不覺的,成為了可以取得有關難以取得照片的管道。
我沒有經歷過這個更早的年代,從SD卡開始摸索攝影,從採訪簿和筆開始「說故事人」職涯,在兩種方式下往返:用筆記錄再整理出故事,或者是手機記錄直接整理成故事。
無論前者後者,只要能成篇章就都沒有多大的差別,只是深度故事和即時故事有別,經多年摸索累積心得發現,手寫文字,一整面的內容,全面觀之,加以思索,手在鍵盤上輸入,整理成章,期間想到什麼就立即改動,脈絡清晰不紊亂,有一氣呵成之勢。
手機記錄是快而準的好處,拼音輸入,跟人嘴斗快斗準,手抄有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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