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今天,有69個人,沒有聽從管制令,被警方逮捕後帶上庭。
法庭
要打破傳染鏈,目前鑑定唯一最有效的方法,不是吃什麼藥,打什麼預防針,疫苗沒有證實有效前,被研發出來完全可大量讓人類服用前,始終還是:保持社交距離、戴口罩、保持個人清潔衛生,是不二法門。
但,就有一些人,在這期間,可能悶在家裡久了,於是想走出屋外,看看外面無人的世界,也許就在一次的偷偷聚會時,或在某些後巷裡,又或者在路障檢舉時,一時給不出什麼理由和答案,於是他們被捕了。
一般上,人家說他們,在外面趴趴走的話,非常時期,警察就帶你到法庭趴趴走。被逮捕的意思。
今天,就有69人,因為在這一區裡這麼做,被扣留,帶上法庭,申請延長扣留(簡稱“延扣”)。
所謂的延長扣留,是警方在逮捕任何一個人士後,在24小時內,必須把對方押上法庭,由警方向法庭申請延長扣留令,好讓警察有更多時間,去做調查工作和收集提控該名人士所需的證據。一旦超過這天數,或者24小時後警方沒有把對方押上法庭申請延長扣留,相關人士就必須獲得釋放。
那麼,扣留一個人可以多久?最多,可以達到14天(2週)。
蒙臉
我來解答看官們的另一個大疑問:平時有留意新聞的你,必然發現延長扣留的時候,嫌犯的面部是打蒙的。
這原因是法律意義上,還沒有正式被控罪名(面對提控,簡稱“面控”)前,任何人都是被視作無罪,簡單來說,就是被捕的人,是協助案件調查(簡稱:“助查”),被查者,可以是被帶上法庭的自己,也可以是其他人。
所以,法律意義上,如果一名人士在法庭裡被提控(主控官在庭上控告某人涉案),他在外的照片就無需被打蒙,因已被提控上庭。
扯遠了,話說回來,他們違反的是行動管制令,而不是犯下什麼滔天大罪,如果不是非常時期,他們的行為,基本無罪,可見這就是自由的可貴。
現在是非常時期,所以還是要乖乖聽話,需明白的是,要得到更大的自由,現在必須先失去自由。有失必有得,先苦後甜。警察會逮捕他們,除了是他們違反管制令,另外就是讓更廣大的民眾,知道現在這麼做會付出代價。
有時,感覺人類這一整個,就像宇宙裡的無數塵埃那般渺小,它也還是有意識的進行自我保護。這時候可以視作細胞自己進行防護,面對威脅,想要存活的渴望,已掌控了它的行為和思想,改變了自己。
其實細菌、微生物、細胞的世界裡,是另一個小宇宙。
它們同樣會自我保衛,自我防護,問題在於人類要如何激發自身的免疫力,來對抗新冠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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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
沒有出門, 在家工作或到公司辦公的這段期間,自己留意醫療的新聞和知識也越來越多,除了看病毒、病菌、細胞、免疫力,也看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手術、藥物等等,人體的構造,已這麼複雜,所以醫學界圍繞著人體而開發出來的領域,也就更加複雜。
說到病毒,這世界的病毒,各種各樣,有的侵害人體,有的侵害動物,有的侵害免疫力,有的也侵害的是身體某些器官如新冠肺炎是針對肺部,而有一種病毒卻是針對細菌的。
Bacteriophage噬菌體,它其實是一種病毒,它以大腸桿菌為宿主目標,破壞大腸桿菌。人類發現它的這一侵害性後,用它治療人類,消除大腸桿菌。
所以病毒不一定都是壞,而有很多對人體有益,帶來幫助。新冠肺炎,被人家拿來與古時候爆發的西班牙流感做比較。
在新冠肺炎發生後,網上出現許多的新聞和文章,你或多或少都有聽過,西班牙流感是主攻正值壯年的青年,最終他們被感染後,會因為免疫力過度反應,導致死亡。當時奪走了許許多多的人命。這是西班牙流感病毒的特性。新冠肺炎則不同,針對老年人,尤其體弱多病者更有威脅性。和Sars不同,新冠肺炎是低死亡率,高度傳染力。Sars則倒反過來。
自然界,顯然還有很多我們未知的事情。如果在家沒事做,管制令期間,不如用來上網讀這些醫學新聞和資訊,掌握更多你一知半解的醫療體系。
死亡
今天,也接到一個死亡案例。但,不是因為感染肺炎。
行動管制令期間,街上無人,山區無人,海邊無人,到處都無人,所以不要出去,避免遭遇不測,比如可能會碰上壞人,可能會碰上危險,呼天不應,叫地不靈!
今天去了法庭過後,就有接到一個案子是,有一男子,在管制令期間到山上爬山,男子的友人曾經勸告男子不要登山,因為管制令已實施,但對方還是要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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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料,那名男子是真的失踪了,男子的友人發覺不對勁,報警找人,昨日搜尋隊伍上山,據說已聞到山上某個地方飄出異味,搜尋隊伍礙於天色昏暗,今早重新啟動搜尋,最後找到了,但失踪者在媒體報導“尋獲”的新聞上,必須改為“死者”。
隊員是在巨石間,找到死者,男子相信已逝世多日。一般的推斷是,在山上遇上緊急事件,可能是受傷,或其他原因,導致他受困。
管制令期間,你獨自外出,最怕的事情,不是被警察問話、或被捉、上法庭面對提控,而是自己一個人,到荒野或林間,當發生意外時,沒有人能立刻聽見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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